前两天一个客户发来一份纠纷材料:他们公司用了三年的logo,被当初的设计师投诉侵权了。原因是当初合作的时候只付了设计费,没有签任何版权转让协议。
很多人不知道,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默认是归创作者的。你花钱请他设计,不等于你就拥有了这个作品的版权。你拿到的其实只是一个使用许可,而且这个许可的范围可能非常有限。
处理这件事就很尴尬了。要么跟设计师协商补签版权转让协议(一般要再付一笔钱),要么就放弃这个用了三年的logo重新设计。不管选哪个都难受。
所以我们的建议:任何跟设计、写作、软件开发相关的外部合作,合作协议里一定要加上知识产权归属条款。明确写清楚"交付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"。这句话不贵,律师加这一句话也就几十块钱,但能避免后面几万块的麻烦。